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安排,12月14日下午,公司党支部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通过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给党员干部敲警钟、亮红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会议首先由支部书记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重要论述》为题,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和当前社会热点,从为什么要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主要指向是什么和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等几个方面,为与会党员干部讲授了一堂精彩深刻的党课。加深了与会党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对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成效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后,支部纪检委员向与会党员通报尉氏县水务服务中心原工作人员胡某遥控指挥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例,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醒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并组织集中观看党员教育片《理想照耀中国—守护》,引导党员干部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
最后,支部书记强调,此次警示教育,用鲜活的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示警,深刻阐述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把学习贯彻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与持续推进集团公司重点工作深度结合,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切实增强廉政素养、提升政治能力,不断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擦亮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底色。